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7日電過濾器選擇)為了讓土地利用更完善,環保署決定通過環評卻不開發的案子,要廢止時不用繳納新台幣2萬4000元費用和辦理環差變更。

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規定,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案,如果決定不開發要廢止時,必須要繳納新台幣2萬4000元的費用,並要提出環境差異變更報告。這項規定導致有多筆決定不開發的案子,只能擱置,無法改做其他用途。

根據環保署統計,通過環評案遲遲未開發,約占總數的3成,超過10年的就有多達1成5,其中有些是刻意養地等待全戶濾水器過濾器水世界開發時機外,也有些是要其他政府部門對政策要有明確交代或已經決定不開發。

為了要解決這種狀況,環保署綜合計畫處決定,只要開發單位主動提出廢止,將不用辦理環差變更和繳納廢止費用。

綜計處表示,近半年來有4件開發案,提出廢止,包含都蘭鼻遊憩區整體開發計畫、東海岸公教渡假村整體發展事業計畫、埔里赤坎頂乳牛場建廠計畫和杉原遊艇港建設計畫等。

至於是否會有強制手段要求決定不開發的單位提出廢止申請,綜計處指出,會用鼓勵性質,遊說開發單位提出廢止申請,讓土地的利用更完善。10504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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