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名經常往返台菲兩地的台灣人,遭女騙徒試圖利用其善心行騙,最後詐騙不成竟誣告性侵,導致他在菲國拘留所度過1夜。後經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出面處理,今天下午獲釋。劉姓台男昨天在馬尼拉市警察局前,被警員強行拘捕,只因為1名菲籍女子指控他「非法拘禁」與「性侵」。根據菲女供詞,劉男將她騙到附近1家旅社,限制行動3天,後來才伺機逃脫。然而,劉男是在警局大門前被捕,「我如果真是壞人,會自己送上門嗎?」律師告知,根據菲國法律,只要有人提告,即使證據不足,警方仍可抓人。但若經調查發現是誣告,則誣告者需負擔法律責任。然而,檢方調查曠日費時,調查期間還得被關在拘留所,外國人通常選擇私了。劉男告訴中央社記者說,他經常往返台菲兩地,因固定在1家餐廳用餐,結識多名服務生。昨天他在商場見到這名女騙子,因長相酷似,誤以為是認識的服務生,於是上前打招呼,沒想到女騙子打蛇隨棍上裝熟,並利用閒談之間套出的資訊,謊稱另1名服務生因交通違規被捕,需要錢交保。菲國服務生薪資低微,劉男基於助人之心,立即隨女騙子到警察局,打算協助付保釋金,沒想到一進警局就被誣告。警方完全不聽劉男解釋,立即將他關進警局拘留所,而女騙子也露出真面目,索討高額「和解金」,劉男說,「她與承辦警員一搭一唱,用盡方法恐嚇我。」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接獲求助電話,立即派員前往探視,維護劉男基本權利,數度阻止警方不按程序辦案及企圖移監。經駐菲代表處委託的律師曉以大義,女騙徒同意向檢方撤告。幾經折騰,劉男於今天下午取得檢方釋放令,還以清白,但已在警局度過了「一生中最黑暗的」26個小時。駐菲代表處提醒旅菲台人應提防詐騙,勿輕信陌生人言。記者詢問劉男未來是否依然樂意助人,劉男回應,「這件事不會改變我做人的原則,但我會更加謹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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